时间: 2024-04-27 08:44:03 | 作者: 媒体动态
為了讓自己的愛車看起來更靚麗、更炫酷,總有人喜歡對車子進行裝飾,但假如仅仅一味任性地裝飾,卻不辦理相關變更手續,最终迎來的將會是公安機關的嚴厲處罰。近来,一輛轎車就因未辦理變更手續被江北觀音橋民警查獲,車主被處以200元罰款。
12月31日正午,江北區公安分局觀音橋大隊民警在紅黃路江北路段進行糾違整治。期間,對一輛綠色轎車進行例行檢查,民警依照檢查流程奉告駕駛人出示駕駛証和行駛証,駕駛人卻支支吾吾,拿証時猶豫不決。在民警的再三敦促下,駕駛人才將証件交給民警,根據行駛証上供给的信息可見,該車應為一輛白色小型轎車。
在民警嚴厲的詢問下,駕駛人劉某說出了實情,自己本就是汽修店的老板,車身顏色原為白色,隨后改成了藍色,現在要過年了,為了杰出自己的個性和添加車輛的辨識度,讓自己更有面兒,在未向車管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將車身改裝成了綠色。
據民警介紹,假如車主對自己的車輛顏色不滿意,並非不能改變。依照相關規定,汽車能够改變車身顏色,但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,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為車主辦理相關手續,包含確認機動車,審查提交的証明、憑証,在機動車登記証書上簽注變更項,回收舊行駛証,核發新行駛証。
針對該駕駛人的違法行為,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,由於該駕駛人私行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,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兩百元的處罰,並責令其前往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。